潍坊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各处室工作职责 

  

潍坊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综合处、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工作职责:

1.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三不腐”,全面落实“四个责任”。

2.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落到实处。

3.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善于主动发现、提前发现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4.开展执纪审查。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申诉,审查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

5.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6.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7.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协助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8.坚持严管厚爱。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心关爱“三项机制”激励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着力把纪检监察机关建成“干部之家”。

9.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综合处工作职责:

1.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对外联络沟通、协调各部门的相关工作及有关事宜。

2.负责起草、修订、印发、报送有关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计划、总结、报告、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3.负责纪检监察相关会议或活动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负责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

4.负责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动态及信息,协助学校党委对学校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

5.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宣传、网站维护等有关网络信息工作,及时更新纪检信息、发布新闻,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6.负责纪检监察的文书登记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印信管理,为离退休人员搞好服务。

7.负责办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办公用品的采购分发、差旅费用的报销、固定资产的管理、报刊杂志的征订发放等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等。

9.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制度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提醒谈话等。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

1.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负责统一受理上级机关、巡视、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转办和移交的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意见并督促办理。

3.负责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4.负责案卷档案和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协调办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5.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做好问题线索及案件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审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7.负责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

8.负责参与起草制定校内有关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负责校内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咨询、备案审查等。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校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3.负责综合协调对二级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精准处置,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

5.负责向监督检查和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

6.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7.负责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8.负责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9.负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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