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严明纪律规矩,高标准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省纪委监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并签订了《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九不准”》责任书。
责任书对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规范划出“红线”,对在网上发表言论、参与网上活动、使用网络工具等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更应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工作规定。要按照责任书要求,严格约束自身网络行为,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对党忠诚;要在网络行为中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要发扬斗争精神,旗帜鲜明同网上不良信息和错误言论作斗争,确保将“九不准”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文字:徐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