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潍坊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进行测试,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表示,要继续自觉学习、掌握、遵守、运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充分认识该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确保政务处分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对政务处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为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