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
2013-10-11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印发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继续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并持续给予通报曝光,做到“五个不放过”,即有了线索不查处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通报后不曝光不放过、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退还不放过。

  据悉,今年8月26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严格执纪监督纠正“四风”视频会议,对3起“四风”方面典型问题进行通报;9月14日、27日,又先后对6起和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并在媒体曝光;今年以来,12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典型问题74起。截至9月26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51起,处理2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山东省纪委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下去。一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不以组织处理等方式代替;该重处分的,不以轻处分代替。二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要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公开曝光。对通报的问题要有所选择,体现典型性,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要加大通报的宣传、曝光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要落实定期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月报制度,对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情况和典型案例不瞒报、不漏报、不虚报,及时向上级纪委报送。省纪委将继续对有关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记者 李亮科)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http://www.mos.gov.cn/xwyw/201310/t20131009_11291.html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
电话:0536-8785100 Email:web@wfu.edu.cn
版权所有©潍坊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