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禁令"绝不容挑战 顶风违纪者必将受罚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因违反规定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用的奢靡娱乐活动,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领导干部日前被查处,并分别受到撤职、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副检察长因“奢靡娱乐”被查处,一经曝光便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这不仅是因为他们检察官的特殊身份,更缘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开展反“四风”行动的背景下,其知法犯法、顶风违纪的严重性及危害性不言而喻。此案为各级官员敲响警钟。
制度监管需发力。透过副检察长“奢靡娱乐”的丑闻,人们不难看到其腐化奢靡、私企买单、公车私用等明显违纪之处。而对于这些不当之举,党纪条规和职业规范都有明确无误的制度禁令。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项规定、《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等。但为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联系到前不久上海4名法官的“集体招嫖”,制度监管的疲软乏力可见一斑。制止此类事件的多发势头,必须激活制度规定的警示性和约束力,要让体制内监管有效运转,让各种“禁令”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廉洁自律很重要。从表面看,副检察长的“奢靡娱乐”是商议其儿子的工作事宜,但其实质却是缺乏对制度法规敬畏而造成的自律缺失。透过副检察长对招聘“潜规则”的同流合污和其他人等的“召之即来”,人们不难看到官员戒除私欲、廉洁自律的极端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降低人生境界、醉心声色犬马,已成为某些官员难以自拔的颓废顽疾。而从同时被查处的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那句“居要职,常自省,时时防微杜渐;铸钢骨,不忘本,处处为民操心”的廉政诤言,人们更看到其口是心非、言行不一“两面”做派。官员自律势必引领社会风尚的向好,而司法人员的堕落,则难免会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违法乱纪必受罚。应该说,副检察长等的明知故犯和顶风违纪,除了对制度法规的漠视不屑外,自感私密、心存侥幸也是其主要心态。这无疑是看轻了民众监督的正义力量和法规不容挑战的制度威力。但现实情况是,尽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人所共知,但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者仍大有人在。对于他们,违规受罚也许是最刻骨铭心的教训,但遵规守纪才是规避风险的良方。也许,人们耳熟能详的俗语可以成为官员的镜鉴,那就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天上不会掉馅饼”。奉劝以身试法者,自尊自爱、慎独慎微、好自为之,尤其是那些执掌法律之剑的人们。(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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