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
2012-10-12

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  潍坊学院
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

 

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教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全面落实学校“十二五”规划,奋力争创山东省应用型特色名校,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现就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广大教职工要自觉学习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修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全体党员要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从严治党,令行禁止,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提高自身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组织和党员的形象。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对本单位、本部门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逐步探索实行专家咨询、评估等制度,努力使各项重大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四、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教育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和《山东省高等院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定》等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身修养,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五、严肃日常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严禁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按时上课,严禁提前下课、私自随意调课和无故缺课;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收发短信;严禁上班期间炒股、打牌、下棋、聊天、玩电脑游戏和观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娱乐节目;工作日中午和教师上课前禁止饮酒;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不畅而贻误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旷工现象发生。

  六、严肃会议纪律。凡学校召开的会议,必须按照会议要求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顶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请假。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内交头接耳、接打手机。

  七、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和高校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六严禁”等规定,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招生权力运行的监管,杜绝暗箱操作,在招生工作中杜绝不正之风的干扰,实施阳光工程。

  八、严肃考试纪律。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考试工作职责,严格考试工作程序,严守试卷保密纪律,确保各类考试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九、严肃学术纪律。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和《潍坊学院学术道德规范》等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杜绝学术腐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学术繁荣发展。

  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私设收费项目、乱收费、乱罚款,严禁设立“小金库”,勤俭节约,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健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凡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对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未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者,均按失职、渎职处理。对因值班不到位、工作失职引发的各类重大事故,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者,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全体教职工要时刻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潍坊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和制度为行为准则,牢固树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风范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重视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教言教,在教议教,在教从教,在教爱教,规范从教行为,维护教师形象,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三、提高执行力。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不断提高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防止懒、庸、散、假、浮等不良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创先争优,全面提高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落实能力。

  十四、提升服务水平。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党员和广大教职工,要顺应时代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严治校,从严治学,从严治教,努力形成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防止和克服思想标准低、工作标准低、作风标准低、学术标准低的不良倾向,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十五、加大督查力度。纪委(监察室)和有关职能部门将通过定期走访、突击检查、电话查岗、暗访、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各项纪律情况和转变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建立长效机制。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与中层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同晋职晋级、工资津贴发放和绩效奖惩挂钩,建立起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十七、依法依纪惩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管理不力导致作风和纪律涣散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以及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违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纪律作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全体党员和广大教职工要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全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同心同德,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共同推动学校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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